〖A〗、包括无症状感染者无症状感染者无症状感染者9。无症状感染者8活动轨迹男,44岁,蔬菜批发商,系3月24日第15号通告所涉无症状感染者5的家人,租住在海门区三星镇彦英村31组。3月18日-21日,连续4天接受沈海高速竹行出口交通查验服务点核酸采样,检测结果均为阴性。
〖B〗、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05号通告11月27日0时至24时,南通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6例,其中7例在隔离点发现,2例在核酸“落地检”中发现,1例在跨区域协查中发现,4例在闭环管理中发现,2例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。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。
〖C〗、南通11月17日0时至24时新增无症状感染者9例行动轨迹11月17日0时至24时,新增无症状感染者9例,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。基本情况和行程轨迹新增风险点位如下:无症状感染者1:邱某,系《南通市疫情防控第92号通告》中无症状感染者8蒲某的密切接触者,在集中隔离点发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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